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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系

統計學系112學年度轉系考試簡章
一、申請資格:
()一年級學生:
1.上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五分以上。
2.應數系學生之上學期「微積分」成績七十分以上;其他學系學生之上學期「微積分甲」(或「微積分」)八十五分以上。
3.上學期大學英文成績達七十五分以上,或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之檢定。
()二、三年級學生:
1.各學年所修科目及修業成績,將採個案認定。
2.應數系學生之「微積分」學年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;其他學系學生之「微積分甲」(或「微積分」)學年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。
3.大學英文各學期成績達七十五分以上,或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之檢定。
二、申請程序:
1.申請日期:自112年3月6日(星期一)起至3月10日(星期五)止。
2.申請程序:學生申請轉系,須於規定期間內登入iNCCU愛政大→校務系統Web入口→學生資訊系統→學術服務→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系系統進行登記,登記完成後自系統列印「轉系申請書」,並於規定期間內,送交中文成績單正本及轉系申請表至本系,逾期或未依規定辦理者視為未申請轉系,本系將不受理。
3.繳件地點:商學院大樓九樓統計系辦公室。
4.學生申請轉系應先徵得家長(或監護人)簽章同意,再經原學系審查簽章同意後,始得辦理。
三、考試方式:
(一)書審:請繳交1.轉系申請書、2.學生證影本、3.歷年成績單(申請前如有經本校推薦出國交換者,請另檢附交換期間之成績單)4.1000字以內之書面報告(動機及未來發展方向)如擬以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之檢定申請者,請檢附相關證明。
(二)面談:書審通過者,將另行通知面談時間。如因公事不克參加者,會要求出具證明後,再另外安排面談時間。
地點:商學院大樓九樓統計系辦公室。
(三)注意事項:應考時請攜帶學生證。
四、錄取公告:
依教務處規定日期,統一公告核准名單。
五、備註:

本系生有擋修科目之規定:
(一)109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者:
1.「微積分甲」(或「微積分」)上、下學期平均及格始可修習「數理統計學(一)」、「數理統計學(二)」。
(二)110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者:
1.「微積分甲」(或「微積分」)上、下學期平均及格始可修習「機率論」。
2.「微積分甲」(或「微積分」)上、下學期平均及格,且「機率論」成績及格者,始可修習「數理統計學(一)」、「數理統計學(二)」。
(三)有關前項規定更細之說明,於本系網站、新生手冊、課務組網站之必修科目表,以及選課時之選課規定均有詳列,請逕行上網參考。
更新日期:2023.03.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