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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使用辦法
國立政治大學統計系統計諮詢中心使用辦法
民國 107 年 11 月 5 日第二次系務會議制訂通過
民國 108 年 1 月 14 日期末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 108 年 3 月 6 日第 679 次行政會議通過
第一條 國立政治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統計系統計諮詢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 為有效運用中心設備及經費管理,特訂定民國 108 年 1 月 14 日期末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 108 年 3 月 6 日第 679 次行政會議通過
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中心主要提供進行研究計畫與民意調查之用,凡校內一級單位或經本校正式簽約之委託計畫,其有執行調查訪問或
教學課程之需求者,皆可提出申請。
第三條 本中心之相關收費規定如下:
一、諮詢費:
(一)資料輸入:每小時新臺幣(以下同)三百元。
(二)資料分析:每小時六百元。
(三)專業諮詢:每小時五千元。
二、軟硬體設備使用費:
(一)每場次以五小時計,每一訪員座位一百元,不滿五小時以五小時計,逾時每小時收逾時費一百元。
(二)教學或參訪使用可向本中心申請減免,惟教學使用限於非常態課程。
三、電話費:
(一)以借用線數及時數計價,詳細費用以網路電話公司每月寄送之帳單與明細為準。
(二)電話費率根據網路電話公司規定調整。以網路電話公司每月寄送之帳單與發票自行核銷,若因教學使用而
未撥出電話則不計電話費。
第四條 本中心所承接之案件,除校內產學合作計畫外,每一案件將提撥收入總 金額之百分之五作為學校行政管理費用。
第五條 軟硬體設備借用者應保持本中心之環境整潔及門戶安全,如有損害本中 心相關軟硬體設備之情事,應照價賠償。
第六條 中心開放時間請參考中心網頁公告者為準。
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及行政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